甘肅省取水許可制度實施細則
| 政策類型 | 其他政策 | 頒布日期 | 1995-11-28 |
| 發(fā)文單位 | 甘肅省人民政府 | ||
| 文件號 | 省委辦第18號 | ||
| 摘要 | 第一條 為加強水資源管理,節(jié)約用水,促進水資源的合理開發(fā)利用,根據國務院發(fā)布的《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》,結合我省實際,制定本細則。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(qū)域內,凡利用水工程或者機械提水設施直接從江河、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一切單位和個人,除《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》和本細則規(guī)定不需要申請或者免于申請取水 ...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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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政策類型 | 其他政策 | 頒布日期 | 1995-11-28 |
| 發(fā)文單位 | 甘肅省人民政府 | ||
| 文件號 | 省委辦第18號 | ||
| 摘要 | 第一條 為加強水資源管理,節(jié)約用水,促進水資源的合理開發(fā)利用,根據國務院發(fā)布的《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》,結合我省實際,制定本細則。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(qū)域內,凡利用水工程或者機械提水設施直接從江河、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一切單位和個人,除《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》和本細則規(guī)定不需要申請或者免于申請取水 ... | ||